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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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贩卖毒品量刑之死刑适用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的行为一旦达到了特定的数量,可能将会面临极其严重的惩罚,直至死刑。

被告若被指控贩卖毒品,被判死刑缓期执行,那么缓刑期就会从判决生效的那天开始算。要是缓期结束后,改成有期徒刑了,那么刑期就从缓期期满的那天开始算。在缓刑期间,要是被告没有故意犯罪,过了两年就可以把刑期减为无期徒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就可以把刑期减到二十五年。

在毒品犯罪案件中,5克毒品的贩卖量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贩卖毒品属于严重刑事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很难满足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如有特殊情况,如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或为孕妇、哺乳期母亲等,因其特殊性,若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实际威胁,也可能获得该待遇。

对于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的人来说,如果在缓期内没有再犯罪,且经过两年的考验,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也需要经过两年考验,才能改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贩毒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减刑审查会非常严格,我们必须维护法律的公正。

被告若因涉嫌贩毒被判处死缓,缓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如果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则从期满之日起计算。在缓期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