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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

时间:2025.05.24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62人
律师解析:
放火罪失火罪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客观方面
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
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主体要件
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
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3、主观要件
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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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安连律师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夏安连律师自2015年起进入律师行业工作,2016年通过司法考试后,至今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其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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