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
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2.审核办理或签发《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
户籍所在地办理
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3.需要父母《
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
房产证》或
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
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
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
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
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
居委会出具的
未婚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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