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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

时间:2025.05.11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255人
律师解析: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这些: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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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类型有: (一)重大误解。这是指因认识错误实施的行为。 (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行为是指民事行为效果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行为。显失公平行为的要件是:1.须...... 更多>>
  • 民事法律行为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 更多>>
  • 撤销权消灭的情形如下: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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