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杭州资深婚姻家事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多年,资深合同专业领域律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尤为见长。 安徽大学本科,中国政法大学硕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能熟练运用律师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从事法律服务多年来,处理过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其中所属团队处理因各种原因导致离婚诉讼百件以上,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百件以上,受到委托人好评。长期从事公益法律事务,为杭州市工会志愿者名誉律师和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同时为多个基层政府的顾问律师,为政府和社区以及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其他职务: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 杭州市律师协会执行专业委员会委员 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特邀监督员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法律顾问团律师 杭州市安徽商会律师团秘书长 杭州市法律援助律师 获得的荣誉: 1、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公益人物” 2、2024年荣获**浙江省委会直属第三联合总支部“优秀会员” 3、2024年荣获杭州市安徽商会公益爱心奖 4、杭州市安徽商会2024年度“优秀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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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诽谤他人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诽谤他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类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虚构事实诋毁他人可能构成诽谤罪,需满足以下条件:行为人虚构事实并传播,针对特定个人,情节严重,如造成名誉重大损害。轻微情况不构成犯罪。判断依据包括手段、内容、传播范围及后果。在特定情况下,此类行为将构成诽谤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

侵犯公民名誉若情节严重则构成诽谤罪,指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并以公开方式传播,对他人人格和名誉造成伤害。捏造与散布需同步,仅在私人场合讨论或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此罪针对特定人,属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