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闫喜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十多年,社会工作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丰富。自执业以后,承办刑事、婚姻、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近千件,诉讼与非诉讼技能娴熟,能够准确把握司法等机关脉搏,整体筹划案件。现任多家企业单位法律顾问,并对公司风险的防范有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成果。坚持无论大小案件在维权方面都应严肃认真的执业理念,思维缜密,谙熟法庭审理程序及应对策略,具备办理各种案件的经验与能力,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业务。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刑事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无罪判决”等良好的辩护结果。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闫喜刚律师为婚姻家事领域专业律师,办理大量离婚纠纷案件(涉及重大复杂的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夫妻共同债务等纠纷的处理)、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继承纠纷案件(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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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说法并不准确。事实上,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帮信罪并非指诈骗行为。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具体而言,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且情节严重者将被认定为帮信罪。

信用卡犯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针对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持有信用卡者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过了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额度限制或所规定的还款期限进行透支业务,并且在银行发出催收通知之后仍然不予偿还的行为;其次是通过伪造信用卡来进行消费,或者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来骗取信用卡并加以使用的行为;再者是使用已经过期失效的信用卡进行交易的行为;最后则是未经授权就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要行为方式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第一种是行为人利用伪造的信用卡来实施欺诈活动;其次,使用因为法律规定的某种原因已经无效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也是常见的违法现象;再次,非持卡人冒充持卡人的身份,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从而非法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也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范畴;最后,当持卡人在其所拥有的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中资金不足或者已经没有任何资金的情况下,只要经过银行的批准,持卡人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

信用卡诈骗罪未达定罪标准该如何认定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若被告人情节较轻且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司法机关有权对其处以十五日以内拘留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所谓“信用卡诈骗罪”,即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侵犯了信用卡的相关管理规定,并通过使用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以此获取大量财物的违法行为。

“帮助信息犯罪”与“银行卡诈骗”的量刑标准及刑期若涉及到帮信罪之嫌,法院通常会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方式进行惩治,同时还会处以罚金或者单独罚款。在单位层面上实施此种违法行为时,法院会给与单位罚金的惩罚,并且对于该单位内直接负责领导及其其他主要责任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制裁,同样,也会对他们施加罚金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