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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探视小孩如何举证?

时间:2025.05.22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27人
律师解析:
可以通过找见证人、阻碍探望的录音录像等证据予以证明。对方不准探视子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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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钰律师

辽宁紫泰律师事务所

自执业以来,始终相信案子有繁简之别,但无大小之分,每一个案子都应全力以赴,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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