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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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转移财产通常不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但如发生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则可能触犯此罪。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诉讼中转移财产通常不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但如发生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恶意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则可能触犯此罪。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受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罚金。

刑事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属违法行为。债权人可向有管辖权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行使范围限于债权总额。实现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此举旨在维护债权人权益,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处理。

在诉讼程序中实施财产转移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这指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转移财产,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是否将接收财产者视为犯罪嫌疑人,需依情况而定。如接收者与债务人存在亲密关系,擅自取走资产使债务人无法还债,法院可判决其承担债务责任。但若证据表明双方共同策划非法占有,则构成犯罪。此外,借款人低价售产致债权人损失,接收者也可能违法。但关键在于其是否事先知情并积极参与恶意转移。不能一概而论,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