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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几天可以提车?

时间:2025.05.1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 阅读:1051人
律师解析:
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能够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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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梦迪律师

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

擅长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及合同纠纷。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大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对于此类案件的办理流程、法律适用、计算标准等十分娴熟。始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以“勤勉、真诚”的方式维护好每一位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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