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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免责的内容?

时间:2025.05.27 标签: 医疗纠纷 美容及医疗纠纷 阅读:1499人
律师解析:
医疗纠纷免责内容包括:
1、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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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冬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王晓冬,男,1987年9月26出生,汉族,现任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侵权案件部部长,执业律师。 教育经历: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科学系法学专业学习。2014年9月至2017年7月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法学专业学习(在职研究生)。 充分运用医事法学的医法结合的优势,处理了大量医疗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执业过程中,引导患者及医护人员理性维权。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起到良好的沟通桥梁的作用。使患者理解医学科学特殊属性,心理预期趋于合理。同时指出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足及依法需要改进的地方。处理的医疗案例几乎涉及全部天津市三级医院。另外也涉及黑龙江、辽宁、北京、河北、河南、内蒙、山西等省市医疗机构。累计解决医疗纠纷2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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