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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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此之际,警务人员的直接家属犯罪案件出现时,他们需要主动避开并不得参与任何有关的抓捕工作。如果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或负责侦查的人员的直系亲属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应主动向组织提交回避申请。若这些人员缺乏自行申报的主动性,则其回避资格将由相关部门责令执行,同时,无论何人均有权要求他们暂时停止履行职责,从而保证执法公正。

羁押者被公安拘传后,通常情况下,公安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有两种特殊情况除外:一是无法通知,比如被拘者身份不明或拒绝提供信息;二是涉及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因为通知家属可能会影响调查。

在治安拘留时,通常应该通知家属,这有助于家属了解情况并维护其权益。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联系不上家属,或者案件涉及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犯罪,且通知可能妨碍调查,那么暂缓通知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阻碍消除,相关部门必须立即向家属通报被拘留者的情况,以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当个人因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时,公安部门应告知其家属。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应宣读并现场送达处罚决定书。若决定实施行政拘留,公安机关须立即通知受罚者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在解除羁押或调整逮捕措施时,需立即告知原批捕检察院。此原则适用于包括取保候审在内的所有强制措施变更。据此,取保候审的决定也应通知家属及相关方,确保程序的公开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