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地
使用权赠与后
产生纠纷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
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
纠纷。
2、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人民政府处理。
3、诉诉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
地使用权赠与后产生纠纷的
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
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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