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天津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天津坻京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从委托人的利益出发,以案件真相为根本、以法律运用为手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取保候审律师等等的最全面的法律服务。近年来刘伟律师承办刑事案件数百起,涉及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多个领域,其中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判缓刑及二审改判的裁判结果。如:秦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不予起诉案、任某涉嫌故意伤害不予起诉案、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10亿元、公安部督办的重大海外电信诈骗案、李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杨某涉嫌盗窃缓刑案、邢某涉嫌聚众斗殴缓刑案。之所以能够获得上述理想的辩护效果,是与刘伟律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诉讼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密不可分的。在刑事辩护的工作中,每案必对主诉检察官和主审法官历年审理案件裁判文书进行分析,运用心理学知识与技巧研究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裁判习惯,尤其擅长通过对办案人员心理及案件推进过程的准确把握及时调整辩护思路,以减少当事人的羁押时间,并根据主审法官的裁判思路制定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思路,通过对当事人的庭前辅导,安抚当事人情绪,引导和帮助当事人克服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恐惧和焦虑心理,使其能够顺应裁判和辩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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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依据法规有权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手段处理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在判断嫌疑人情况后决定适用相应措施,拘留需出示拘留证,并应在24小时内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需通知家属,除非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犯罪可能影响侦破。在妨碍侦查消除时,也须及时告知家属。

刑事传唤是非刑事强制手段,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到指定场所的行为,不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如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才是为保障刑事诉讼进行而赋予司法机关的限制嫌疑人、被告自由的权力,两者性质不同。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扣押物品、冻结财产等,旨在预防违法、保护证据、防止危害和控制风险。它是行政部门在法规框架内,为短期管理需要对个人自由或财产实施的临时管控手段。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扣押财物等。这些措施均受法律法规的严格规定。在没有具体法律指引的情况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其适用范围和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