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为了更好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实施的
城中村改造行为,可能不涉及土地性质的改变;另一种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政府应当依法实行的
土地征收。
2、城中村
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的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
房屋产权调换,能够获得的
拆迁补偿应当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其中,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如果是选择
产权置换,还应当按照“拆一还一”的标准进行置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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