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扬(郫都)律师事务所
吴国强律师,执业证号1510120131829106,法律职业资格证号A20175101170212,联系电话18602828519、18011310519,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金牛万达SOHOC座31楼,或郫都区杜鹃路46号汉正广场10楼1020室。 现为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郫都分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曾任职于某国有大型运营商网络建设部。 主要在刑事辩护、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领域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优势,特别擅长诉讼出庭,在庭审技巧、应变能力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逻辑思维强、条理清晰。 执业特点: 1、不畏权贵、不畏强权,具有维护公平正义的胆识和勇气,永远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在办案过程中,不论标的的大小、审级高低,都始终秉承以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宗旨,兢兢业业,尽最大可能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3、工作勤勉尽责,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办案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曾经主办案件: 1、承办国家赔偿案件,为国家赔偿请求人仰**成功争取赔偿金77667元【成郫检控申赔决(2018)1号】; 2、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在雅安市龙腾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和成都联信行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为为被害人追回6587.8269万元实际损失【(2016)川1802刑初211号和(2018)川18刑终17号】; 3、作为被告辩护人,在深圳****金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200余万一案中为被告李**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罚金10万元。【(2022)川0191刑初86号】; 4、在被告人周*涉嫌贩卖36.48克毒品一案中,因被告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可能,庭审中据理力争案件存疑,最后法院认定被告人非法持有毒品36.48克,从轻判决有期徒刑2年8个月【(2015)成郫刑初字第71号】。 5、在成都**工程有限公司与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因雅康高速建设工程而起的建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原告代理人,为当事人成功追回1100余万工程款及利息。【2020】郑仲裁字第0050第号裁决书】; 6、在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汪**、刘**、成都**园艺有限公司、**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纠纷一案中为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21)川09民终425号、(2021)川民申6569号】。 7、在陈**涉嫌强奸罪一案中据理力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诉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文书,当事人不再因此事有犯罪记录。【川成高刑检不诉(2022)221号】 吴国强律师竭诚为当事人服务,专办疑难案件!受人所托,忠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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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架斗殴中导致他人重伤,一般很难申请取保候审。因为重伤已经是非常严重的犯罪情节了,通常会被认为对社会有很大的潜在危险。不过,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提供重要的立功线索,或者属于从犯,犯罪后积极进行经济赔偿以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等特殊情况,还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

根据我国《刑法》裁定,因打架导致他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和量刑并非以“多少天”为标准,而是判处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将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者的主观意图、行凶方式、危害结果以及反省程度等因素。

聚众斗殴致他人重伤不符合缓刑标准。聚众斗殴致他人重伤属于严重犯罪情节,根据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缓刑通常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且无再犯风险的情况。聚众斗殴致他人重伤通常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难以满足缓刑条件。

在我国,斗殴致他人重伤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致残则可能会被判处无期或死刑。斗殴致人重伤已构成犯罪,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法庭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情节、手段、后果以及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法规之规定,倘若实施了绑架行为且对被绑架者造成重伤的罪犯,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惩罚。然而,假如实施此项犯罪行为的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故意对受害者进行人身攻击行为,从而导致其重伤,那么他/她可能会同时触犯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至重伤程度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