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团队律师均具有超过1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在公司治理、合同审查、争议解决、刑事辩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各律师均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又能彼此协调配合,能够最大化满足客户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专业又全面的法律服务。 朱舒阳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12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公司治理、企业合规等业务。现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熟悉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和企业经营管理,有多年从事企业合规、争议解决的经验。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业提供企业重组及不良资产处置的专项法律服务,为多家企业制定合适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能够为企业管理与决策提供合规高效的综合型法律服务。 柏婷婷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10年,专注于处理民商事争议解决、企业合规等业务。曾任光汇石油储运 (舟山)有限公司、舟山光汇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东莞市力博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南网电力有限公司等大型集团公司法律顾问;曾任新东方集团华东地区法顾团队顾问律师;曾任浙江辉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培慕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天卓网络有限公司等互联网公司顾问律师;曾作为律师顾问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多年的格式合同备案审查法律服务;曾为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入库律师,为物产中大集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执业以来,擅长处理多种类型的合同纠纷,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及企业合规经验,能够高效解决客户法律问题。 沈文斐律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善长处理各类民事诉讼及股权纠纷、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有多年劳动法、公司法相关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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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乃针对被宣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之罪犯,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服刑之后,依据其恪守狱内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与改造,并已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愿及行为,经评估不再具备社会危害性,因而依照特定条件提前解除其监禁状态的一种刑罚制度。

如果某人因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通常很难获得假释。这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非常严重,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但是假释制度通常是为了那些在监狱里表现好、有悔改之意并且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的罪犯设立的。对于这种性质特别恶劣的罪犯,我们在评估他们是否已经得到充分改造、是否不再对社会构成潜在危险时,必须更加谨慎和小心。

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想要假释,得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虑:服刑时的表现、是否真心悔过、是否存在再犯罪风险,且刑期得过半。但犯故意杀人等重罪,被判十年以上的,一般不可假释。具体咋判,得看他的表现、犯罪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综合来定。

对于故意伤害罪犯人能否假释,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一般来说,如果罪犯在监狱里能积极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而且没有再犯罪的风险,并且已经服刑一半以上,就可以获得假释资格。但是,对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假释的条件会更加严格。假释的决定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符合以下条件,那么是可以假释的: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