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成华律师,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专利代理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业十年来,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多个专业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与显著优势。 在合同纠纷领域,擅长各类民商事合同的起草和审查,处理范围覆盖货物买卖、民间借款、服务合作、房产租赁、建设工程、技术开发等多个行业。他擅长通过非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渠道化解纠纷,最大程度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在刑事辩护领域,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审前沟通与庭审策略的结合,能够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及时提出法律意见,积极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和家属沟通案情和进展,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积极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罪轻或减轻处罚的结果。 在婚姻家事与离婚纠纷领域,不仅精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认定等法律问题,更秉持人文关怀,致力于通过调解、协商等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减少情感伤害,维护家庭和谐。无论诉前谈判还是诉讼代理,皆努力实现情理法的融合,为客户提供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法律服务。 如您正面临法律难题或需要专项法律支持,欢迎通过主页所示联系方式与成华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可靠的法律服务和诚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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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及犯罪主体的解读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罪之既遂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以罚金或仅科以罚金处罚;若情节极其严重者,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本罪之行为主体包括一般自然人与法人实体,即任何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乃至个人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擅自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一旦犯罪情节符合法定标准,均可能被判定构成此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犯应该在下列法定刑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一、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的处罚依据销售金额,最高可判七年徒刑并处罚金。犯罪主体包括个人和单位,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行为人需明知商品为假冒,无知情不构成犯罪。犯罪构成需有明确的主观认识和实际销售行为,销售金额较大是必要条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售卖假冒品牌的严重犯罪中,法院会根据案情量刑,小额情况下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罚款;涉及巨额金额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必须支付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