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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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中,遗忘物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明知物品为他人所有,非法占为己有并意图永久剥夺其所有权;物品须在他人失控状态下被发现;行为人主观恶意占有;金额或价值需达法定追诉标准。以上各要素共同构成侵占罪中对遗忘物的完整定义。

侵占罪中,遗忘物的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明知物品为他人所有,非法占为己有并意图永久剥夺其所有权;物品须在他人失控状态下被发现;行为人主观恶意占有;金额或价值需达法定追诉标准。以上各要素共同构成侵占罪中对遗忘物的完整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非法占有他人遗失物且拒不归还,金额较大者构成侵占罪。是否会坐牢取决于非法占有金额、情节严重性及归还态度。若法院判定构成侵占罪且情节符合,被告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侵占他人遗忘物的怎么判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侵占罪的遗忘物认定主要是被遗忘物仍在遗忘者所能控制、支配的范围内。物主先是自愿将财物放在某处,后因主观上的疏忽大意,一时忘却了该物,但在较短的时间内又记起了该物并有可能立即返回原处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