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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怎么处罚?

时间:2025.05.27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211人
律师解析:
法院对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既遂应这样处罚
一、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的人员,如果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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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经法律师

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

李经法.男.汉族.海南省琼海市人.海南中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8年录取为海南省某县公安局的公务员.成为一名公安民警.在公安局工作期间.先后从事刑警.法制等,2021年辞去公职成为一名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劳动争议等多个法律领域.代表性业务:1.王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在审查逮捕阶段介入.深入研究案件情况并提出法律意见.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2.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经辩护人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提出辩护意见.公安机关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最终决定对黎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3.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移送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经辩护人多次会见.全案阅卷的基础上.充分与办案检察官沟通.检察官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只以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 4.代理海南省某公司与谢某劳动争议一案.代理人综合全案证据.在庭审中对申请人谢某有针对性答辩及发问.得到仲裁员认可代理人意见.最终.仲裁裁决双方之间未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5.代理吴某与罗某的民间借贷一案.代理人对委托人提交的证据进行深入研究.找出有利于委托人的关键证据.在庭审中.代理人针对原告罗某的诉请和答辩进行全面回应.最终.迫使原告撤回起诉. 6.代理冯某与苏某借款合同仲裁一案.代理人对申请人苏某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认真研判.找出借款合同的关键证据.庭审时有针对性的向申请人进行发问核实和发表辩论意见.最终仲裁委认可代理人关于大额借款.只有借款合同.没有转账凭证等证据的.该笔借款不予认可的代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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