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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罪和故意伤害能并罚吗?

时间:2025.05.30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94人
律师解答:
不可以。
律师解析: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一般是不能适用并罚的。
虐待家庭成员的过程中致使被害人重伤的,一般作为虐待罪的结果加重情形量刑处理,不单独再成立一个故意伤害罪。实施虐待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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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科律师

泰和泰拉萨律师事务所

王科律师,泰和泰律所合伙人,2016年开始执业以来,前往西藏各地市代理民商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经验,主要执业领域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事合同、刑事辩护等。秉承“诚信、敬业、尽责”的执业理念,以优秀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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