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
左杰,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所创始合伙人。左杰律师有14年的司法工作经历,2018年辞职后专职刑辩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的刑事案件多取得良好结果,如崔某某诈骗案,当事人羁押700余天后获得存疑不起诉。张某涉恶案件、刘某涉恶案件均成功“摘帽”,其中刘某一案中公安机关认定九起犯罪事实,经过辩护,最终法院仅认定三起犯罪事实。左杰律师团队现有成员四名,以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见长,团队秉承“专业、专注、专心”的职业理念,坚持专业精细化辩护的工作风格,主攻刑事案件,近两年团队成员办理的多起案件获得撤案、不起诉、缓刑的裁判结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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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需符合四个要素:一是明确的犯罪客体——国家的管制制度;二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通常指有特定能力和经验的自然人;三是客观上实施了非法种植,且可能有抗拒铲除的记录;四是主观上的故意,这四者共同构成犯罪成立的基础。

处罚的,属于违法行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如达到较大规模,将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若数量稍超法定限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将处五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必须附加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如能在收获前主动铲除,将免予处罚。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侵犯国家毒品管制,要求行为人明知故犯,大规模种植或在被打击后仍继续,使用暴力抗法。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有责任能力的个人,主观上需有故意。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