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抗
拒执行致他
人死亡,
赔偿要依实际定。
丧葬费依受诉法院地职工月均
工资,六个月总额计。
死亡赔偿金按当地城或乡收入标准,二十年计算,年龄有别。
被
扶养人生活费依扶养人劳动能力,按当地消费支出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法院依多种因素酌定,综合判定最终赔偿额。
案情回顾:小胡抗拒执行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死者
家属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具体金额存在争议,各方对如何依据相关标准确定赔偿数额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有不同计算方式。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相应标准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由法院根据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酌定。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定最终
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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