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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非法高利贷需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25.12.28 标签: 债权债务 民间借贷 阅读:1474人
律师解析:
1.利率过高:
出借人按合同约定利率收息,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算高息。
2.转贷牟利: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以转贷获利为目的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大,构成高利转贷罪
3.违法催收
放贷时存在暴力催收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认定为非法。
4.擅自放贷:
未经批准,经常性放贷,出借行为反复、借款目的具营业性,属非法金融活动。

案情回顾:

小朱因生意周转需要资金,向小李借款。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了较高的利息。借款到期后,小朱无力偿还高额利息,小李为收回欠款,多次对小朱进行威胁恐吓。小朱认为小李的借款行为属于非法高利贷,而小李则坚称借款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此外,有证据表明小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经常向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案情分析:

1、从利率方面看,若小李要求小朱支付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可能构成高息。
2、小李在放贷过程中对小朱进行威胁恐吓,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符合认定非法高利贷的条件。
3、小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属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综合来看,小李的借款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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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律师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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