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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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诈骗罪中的共同犯罪之认定,通常会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各行为人均应具备共同的欺诈故意,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明知自己所进行的是非法的合同行为,但仍然选择积极参与其中;其次,各行为人需要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其形式可以多样化,例如分担职责、协同行动等,以共同欺骗合同相对方;最后,各共犯的行为与最终导致的诈骗后果之间应当存在直接且必然的因果联系。

诈骗罪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意图、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及是否导致受害者误解并处分个人财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通俗来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让受害者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处分了自己的财物,这才构成诈骗罪。

嫌疑人在借款之初就打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没有还款计划。他们通过虚假陈述和伪造信息等手段获得信任,从而骗取贷款。这种欺诈行为的涉案金额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有所差异,“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

判断诈骗罪从犯,通常得从几个关键地方考虑:首先,要看他在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是大还是小;其次,要看看他的参与程度,比如参与的深度、对事情的影响有多大;再次,要看看他的行为方式,是直接参与诈骗核心还是只分了点利益。而且,从犯通常比主犯主观恶意小,危害也小一些。最终的判断要综合全案的证据和事实,认真分析才行。

针对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的判断标准,主要在于行为人和其他人之间是否存在着共同的犯罪意图以及作案行为。换言之,即便是某个个体明知他的伙伴正在进行合同诈骗活动,但是却仍然为其实施诈骗提供协助或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向其提供与事实相违背的资料以构成虚假证明、协助其将诈骗得来的财产进行转移等,那么这个人便有可能被定位为共同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