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当一个行为触犯多个有包容或交叉关系的法条时,依据“从一重处断”原则,按
处罚较重的法律定罪处罚。
2.若同一行为违反不同部门法律规范,会出现“数罚并罚”,不同部门可依法分别处罚,如同时违反治安与市场监管规定,公安与市场监管部门可分别处理。
3.为避免过度处罚,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同一
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在经营一家小商铺时,将过期食品继续售卖。这一行为既违反了
治安管理规定,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又违反了市场监管规定,存在销售不合格食品的问题。公安机关认为应按照治安管理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则依据市场监管
法规,也准备对小朱作出处罚,小朱认为不应受到两次罚款处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的同一售卖过期食品行为违反了不同部门的法律规范,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分别作出处罚,存在“数罚并罚”的情况。
2、但为避免对
当事人过度处罚,遵循“一事不再罚”原则,对于小朱的这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
行政处罚。所以在处罚时,相关部门应注意罚款的适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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