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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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确指示,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除非依据法律另行设立。至于欠条这一债权凭证,其诉讼时效期间的管理适用于《民法典》现行债权方面的通用规则。因此,欠条的诉讼时限并非二十年之久,而确切规定在三年内。倘若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保护该权益,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中二十年诉讼时效的相关法规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引发争议的法律程序中,我们所涉及到的“二十年”这个规定,实际上象征着法律上所称的最长追诉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当因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纷争而提起诉讼的情况出现时,如若自该行政行为被做出之日算起到当事人决定向法院提请诉讼这一时间跨度达到或超过了二十个年份的话,那么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法院将有权利对这类案件不予受理。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不过最长能到二十年。在这三年里,权益人得知道自己的权益受损了,也得知道是谁把自己的权益给弄受损了,然后才能行使维权的权力,不然对方可以用诉讼时效来抗辩。二十年的最长时效是从权益受侵害的那天开始算的,如果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就不会再提供司法救济了。

诉讼时效主要有三年和二十年两种,它们的适用情况不同。一般来说,三年的时效适用于大多数普通民事争议,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以及责任方的时候开始计算。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通常适用三年的时效。而二十年的时效则适用于一些特殊情况,它的具体规定和三年的时效有所不同。

依民法典,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受法律另规影响。欠条诉讼时效适用债权普遍规定,一般为三年,非二十年。超三年法院通常不保护,但特殊情况,法院可依债权人申请裁量决定是否延长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