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无偿
委托合同解除,若因解除方过错致对方受损,需
赔偿直接损失。
2.若解除不能
归责于任何一方,除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情况,委托人要偿还受托人处理事务的必要费用及利息。
3.赔偿一般不包括
可得利益损失,毕竟受托人未获报酬。
赔偿金额按实际直接损失定,像已支付费用、实际
财产损失等,要结合具体案情和
证据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小李无偿帮忙处理一些事务。在小李处理过程中,小朱突然解除了委托合同。小李称自己为处理事务已经支出了一笔必要费用,要求小朱偿还。小朱则认为解除委托并非自己故意,不应承担费用。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李遂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若小朱解除委托合同存在过错并给小李造成损失,小朱应赔偿小李的直接损失。本案中需判断小朱
解除合同是否存在过错。
2、若解除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除不可归责于小李的事由外,小李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小朱应偿还该费用及利息。所以要明确解除委托是否不可归责于双方,以及小李支出费用是否为必要费用。
3、赔偿范围通常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因为是无偿委托合同。赔偿金额应根据小李实际造成的直接损失确定,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来明确最终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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