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暴力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界限究竟在哪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界限究竟在哪

时间:2025.12.26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910人
律师解析:
1.威胁方式:
抢劫罪当面直接威胁,敲诈勒索罪可当面,也能通过书信、电话间接威胁。
2.威胁内容:
抢劫罪以暴力实施为威胁内容,敲诈勒索罪威胁内容更广,如暴力、揭发隐私、毁坏财物等。
3.威胁实现时间:
抢劫罪不满足要求,暴力当场实现;
敲诈勒索罪威胁多在将来实现。
4.取得财物时间:
抢劫罪当场取财,敲诈勒索罪可当场或事后。
实践中要综合判断,准确适用法律。

案情回顾:

小朱在街头拦住小李,当面直接威胁小李交出钱财,称若不交出就当场对其实施暴力,小李因害怕当场交出了财物。而小胡通过书信威胁小静,称若小静不给他一笔钱,就会揭发小静的隐私,小静在收到书信后的几天后,因担心隐私被揭发,将钱交给了小胡。对于小朱和小胡的行为定性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当面直接发出威胁,威胁内容是以实施暴力为内容,若小李不满足要求,暴力威胁会当场实现,且当场取得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2、小胡通过书信间接发出威胁,威胁内容是揭发隐私,威胁一般是在将来某个时间实现,取得财物时间是事后,其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实践中需综合考量各因素来准确判断行为构成何罪,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