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异议之后是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但是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可以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未开庭前因为个人的原因撤诉,可以视作当事人没有提起诉讼,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当事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立案的条件法院应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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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民法院撤销异议之诉和再审的关联包括提出了撤销之诉剋执行异议,但是不能申请再审,如果先提出了执行异议,只能申请再审,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判决未执行,只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之后又撤诉的,仍然可以再次起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原告撤诉或者法院直接按照撤诉处理的,即便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但是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有非常严格的适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