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去判定美术作品的改编权归属
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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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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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美术作品改编权若无相反约定,通常归作者。
创作作品的自然人就是作者;
由
法人等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且由其担责的作品,该组织视为作者。
2.委托创作的作品,
当事人可合同约定改编权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归受托人。
3.合作创作的美术作品,改编权由合作作者共享。
行使需
协商一致,无法一致且无正当理由,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部分权利,收益合理分配。
案情回顾:小朱委托小胡创作一幅美术作品,双方未就改编权归属进行约定。小胡完成作品后,小朱认为自己支付了委托费用,该作品改编权应归自己。而小胡则主张自己是创作人,改编权应归自己。此外,小丽和小静合作创作了一幅美术作品,小丽未与小静协商,就对作品进行改编并获得收益,小静要求分配收益,小丽却以自己付出劳动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在小朱委托小胡创作作品的情况中,由于双方没有约定改编权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创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改编权归受托人即创作人,所以此作品改编权应归小胡。
2、对于小丽和小静合作创作的作品,改编权由二人共同享有。小丽未协商就改编作品虽不符合规定,但小静无正当理由不能阻止小丽行使改编权。不过小丽获得的收益应合理分配给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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