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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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和停车费归属,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可申请索赔,法院应予支持,包括维修费、物品损失和车辆全损置换费。执法部门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费不应由车主承担,因为这是合法执行行为的必要开支,车主无支付义务。交警应归还车辆并保持原状,法律未规定车主需支付额外费用。

在车险理赔诉讼中,律师费承担取决于案情特殊性和合约规定,可能由客户或保险公司支付。财产类案件常获保险公司支持;复杂案件需协商决定。计时收费按实际工作时长和律师个人标准计算,工作时间计算规则由省级律师协会定,收费标准由律所根据律师资历设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公安机关扣押车辆时,停车费用应由其承担,不得强制当事人支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需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物品,避免损失,损失需由行政机关赔偿。若需第三方保管,须保持原状,损坏或擅自转移需追偿。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交警队无权长时间扣押肇事车辆,需在规定期限内检验、鉴定,超过期限需向上级部门审批。

关于交通事故拖车费和停车费归属,责任方应承担全部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因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可申请索赔,法院应予支持,包括维修费、物品损失和车辆全损置换费。执法部门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费不应由车主承担,因为这是合法执行行为的必要开支,车主无支付义务。交警应归还车辆并保持原状,法律未规定车主需支付额外费用。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扣押的停车费谁出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