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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案件由哪些法院进行管辖

时间:2025.12.26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1.人身损害案件属侵权纠纷,可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2.举例来说,在某地被打伤,该地是实施地;
若回另一地治疗出现严重后果,该地为结果发生地,这两地及被告住所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3.原告能选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若向多个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案情回顾:

小朱在A地被小李打伤,之后小朱回到B地治疗,因伤产生严重后果。小朱打算起诉小李,但对于向哪个法院起诉存在疑问,他不清楚A地、B地以及小李住所地的法院哪个更合适,也不确定若向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会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

1、本案中A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B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案件作为侵权纠纷,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以及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所以A地、B地和小李住所地的法院都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2、小朱作为原告,可以选择向A地、B地或者小李住所地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若小朱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那么将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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