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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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且证据供给不足以证明该犯罪行为,该案子便有可能会被退回至侦查机关再次展开调查。然而,这种情形鲜见于刑事案件中,因为刑事案件通常需要在经过严密的侦查后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支撑,只有这样,检察院在进行进一步审查时才能确信其具备足够的证据支持,从而避免因证据不足而产生的问题。对于任何触犯刑事法律的人来说,如果其行为虽然构成违法,但没有得到足够的证据证实,那么就无法对其实施司法量刑。

虽然该案因证据不足没有被批捕,但调查工作并未停止。请积极配合公安工作,提供详细信息和证据。同时,要与专业律师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案情进展,获得法律指导。密切关注公安的调查方向和新证据,为可能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刑事案件中,要是证据不充足,通常不能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必须有确实的证据来证明犯罪,而且可能会面临长期监禁,其他措施也无法预防风险。要是犯罪嫌疑人否认但证据充足,警方就可以依法逮捕。只凭犯罪嫌疑人的否认就逮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在证据不足、事实模糊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不予批准逮捕。此时,应视情况退回侦查或释放相关人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检察机关有权不予批捕,并需解释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是否补充侦查。若不应追究刑责,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或释放嫌疑人并报告检察机关。法院最终做出无罪判断,可能撤销案件或释放拘押者。在证据不足时,相关部门不进行量刑,而是由法院判断。

不一定,如果是检察院公诉立案就不可以了。证据不足不批捕就应该退回侦查,或者是直接释放该主体,证据不足不批捕原因处理:对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是不予批捕的,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