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信用卡套现行为
违反国家规定,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包括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
2.刑事
违法认定
提供套现服务者,套现数额100万以上等
情节严重;
数额达标准5倍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恶意透支5万以上且3个月未还,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关键要素
认定需满足违规、
虚假、直接支付现金。
非现金返还结合场景,核心是获取现金利益。
认定要综合判断,严重者担
刑责。
案情回顾:小朱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和现金退货等手段,利用POS机为小胡、小丽等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小朱在一段时间内,累计套现金额达120万元。同时,小许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小朱的套现服务恶意
透支信用卡,经
催收后3个月未还,透支数额达6万元。金融机构发现异常后
报警。
案情分析:1、小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为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且套现数额达120万元,满足提供套现服务者构成
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应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2、小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套现方式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6万元,经催收后3个月未还,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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