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想
起诉他人但无力交纳
诉讼费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法律解析:
根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自身经济困难的材料,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法院会作出准予缓交、减交或免交的决定。
例如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经济困难群体,通常较易通过审查获得救助。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当事人平等参与
诉讼的权利,避免因费用问题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不清楚如何准备申请材料或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帮助。
案情回顾:小丽因
财产纠纷向法院起诉小何,需交纳诉讼费用。小丽系当地低保户,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无力支付诉讼费,遂向法院提交司法救助书面申请及低
保证明。小何对小丽的申请提出异议,称小丽可能存在未申报的额外收入,质疑其经济困难的真实性。法院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最终作出准予小丽免交诉讼费的决定。
案情分析:1、小丽提交书面申请及低保证明,符合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减免交,低保户属于经济困难情形,其提交的材料能有效证明困难状况。
2、小何的异议未提供相应
证据,法院经审查认定小丽的材料真实合法,准予免交诉讼费的决定,保障了小丽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体现了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当事人不因费用受阻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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