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责任判定需看具体情形。
警察依法
执行公务,采取符合程序的追截、控制等行为致
当事人受伤,属依法履职,无需担责。
2.若警察行为超必要限度、
违法滥用职权,如故意过度推搡,所属机关要承担
国家赔偿责任,之后可向涉事警察追偿。
3.当事人先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等
证据,认为警察行为违法,可通过
行政复议、
诉讼等途径,要求确认违法并申请
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街头实施
盗窃行为后逃跑,警察小胡和小李依法对其进行追截。在控制小朱的过程中,小朱称警察小胡故意过度推搡,导致自己身体多处受伤。小朱认为警察的行为超出必要限度,要求警察所属机关承担
赔偿责任;而警察小胡则坚称自己的行为是符合法定程序和规范的合理手段。
案情分析:1、判断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若小胡在执行公务时采取的追截、控制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和规范,即便小朱受伤,通常属于依法执行
职务行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小胡的行为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存在违法滥用职权情况,如确实故意过度推搡,那么警察所属机关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之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小胡追偿。小朱可先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等证据,若认为小胡行为违法,可通过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等途径,要求确认警察行为违法并
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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