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
像和运输公司签
长期合同、明确月收入的,就依据合同算停运损失。
2.无固定收入:
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能拿出近三年货运收入流水等
证据,算出日均收入乘停运天数就行。
3.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
参照受诉法院地同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
工资算,可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
计算时要提供停运时间和收入证明,如维修记录、货运合同等。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货车司机,其货车因交通事故受损维修。小朱向责任方小胡索赔停运损失。小朱与运输公司有长期
运输合同,合同明确每月收入,但小胡认为应按当地运输行业平均工资计算。小朱则坚持按合同约定的收入计算,双方就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小朱与运输公司有长期运输合同且明确每月收入,其停运损失应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也就是依据合同约定来确定。
2、小朱在计算停运损失时,需提供停运时间证明如维修记录、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记录,以及收入证明如货运合同、银行流水等,以此来支持自己的索赔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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