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肇事精选解答 > 交通肇事因驾车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徒刑

交通肇事因驾车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徒刑

时间:2025.09.06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 阅读:1404人
律师解析:
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按规定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因逃逸致人死亡”是说肇事人逃避法律追责而逃跑,导致被害人没得到救助死亡。
3.法院量刑会综合考量多因素,像逃逸与死亡的因果关系、肇事者过错程度、事后赔偿及谅解情况等。
4.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量刑或调整;
有恶劣情节,会从重处罚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胡的车辆发生碰撞,小胡受伤倒地。小朱因害怕承担责任,未停车救助小胡,而是直接驾车逃离现场。小胡因未得到及时救助死亡。事后小朱被警方抓获,小朱家属认为小朱并非故意不救助,不应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而小胡家属则坚持要求严惩小朱。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案中小朱在事故后驾车逃离,导致小胡因未获及时救助死亡,符合该情形。
2、法院量刑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肇事者主观过错程度、事后赔偿及取得谅解情况等。若小朱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量刑可能调整;若存在恶劣情节,会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