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
赔偿没固
定金额,要依具体情况算。
1.
医疗费:
按事故所致
人身损害治疗费用算,凭票据支付,不算原发病费用,后续治疗按基本费用付。
2.
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按减少的算,无固定收入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年均
工资算。
3.残疾生活补助费:
依
伤残等级和当地年均生活费,定残起最多赔30年,60岁以上不超15年,70岁以上不超5年。
此外,
护理费等结合实际定赔偿。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医院接受治疗时发生
医疗事故,导致身体受到损害。治疗结束后,小朱与医院就医疗事故
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因事故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且身体
伤残应获得相应补助;而医院则对赔偿项目和金额计算方式有不同看法,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关于医疗费,应按照医疗事故对小朱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若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方面,若小朱有固定收入,按其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若小朱无固定收入,则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残疾生活补助费需根据小朱的伤残等级,按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不过若小朱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此外,还有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目,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赔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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