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股东拒绝
出资后果如下:
对内:
未出资股东需向足额出资股东担责
赔偿损失。
公司可通过股东会决议,合理限制其利润分配、新股认购等权利。
若催缴后仍不缴纳,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对外:
公司
债权人可要求未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
清偿债务担责。
若其他股东协助
抽逃出资,需
承担连带责任。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和小胡是某公司的股东。
公司章程规定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出资,但小何拒绝出资。小李和小胡按期足额完成出资。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产生
债务。小李和小胡要求小何承担
违约责任,公司也对小何的
股东权利进行限制并催缴出资,但小何仍未缴纳。同时,公司债权人要求小何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
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1、对内而言,小何未履行出资义务,需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小李和小胡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其损失。公司有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对小何的利润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合理限制,若催缴后仍未缴纳,还可解除其股东资格。
2、对外而言,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小何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小李或小胡存在协助小何抽逃出资等情形,也要承担相应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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