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形下,动物咬人适用无
过错责任。
动物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若能证明伤者故意或重大过失致损,可减免责任。
2.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若能证明伤者故意致损,可减轻责任。
3.禁养的烈性犬等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担责,无免责情况。
4.因第三人过错致动物伤人,伤者可向饲养人、管理人或第三人索赔,饲养人、管理人
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案情回顾:小胡饲养了一只宠物狗。一天,小丽路过小胡家门口,宠物狗突然窜出咬伤小丽。小胡认为小丽是故意逗弄狗才被咬伤,自己不应担责。小丽则称并未逗弄狗,小胡应承担全部责任。另外,小许路过时故意用石头砸狗,狗受刺激咬伤了小静,小胡觉得是小许的过错,自己不应赔偿小静,小静则要求小胡先赔偿。
案情分析:1、在小丽
被狗咬伤的事件中,一般适用无
过错责任原则。若小胡无法证明小丽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小胡作为动物饲养人应承担
侵权责任;若小胡能证明小丽故意逗弄狗,可根据情况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2、在小静被狗咬伤的事件中,因第三人小许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小静损害,小静既可以向动物饲养人小胡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小许请求赔偿。小胡赔偿后,有权向小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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