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签的合同通常有效。
分公司没
法人资格,但它是总公司依法设的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可自己名义搞民事活动。
2.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内
签合同,且合同满足生效条件,像意思真实、内容合法,合同就有效,责任由总公司担。
就算超授权签,构成
表见代理的话,合同也有效。
3.分公司没授权,相对人也知道其没
代理权,
合同效力或有问题,可能无效或效力待定。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房地产企业分公司与小何签订了一份房屋
销售合同。小朱称分公司
签订合同已获总公司授权,合同应有效。但小何后来发现分公司超越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认为该合同效力存疑,不应生效,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其是总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
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能以自己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本案中,分公司与小何签订合同,如果该合同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生效要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相关
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超越授权签订合同,若小何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依然有效。但如果小何知晓或应当知晓分公司无代理权,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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