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恩而律师事务所
人心不古,官法如炉。鄙人以央企国企律师、专职律师身份,经世谋生全国十五年有余。定居徐州,常于江浙沪鲁豫皖奔波生计。如有以下业务不吝垂询: 1代理诉讼2低价指导诉讼3发律师函4调查各类财产线索、调查被告户籍身份信息、调查公司档案5发起催款协商谈判6审查草拟合同等文书7律师见证8私人、企业法律顾问 08年执业至今办理了大量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贷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建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劳资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由于工作繁忙,经常出庭、出差,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v,微信电话同号。尽最大努力维护您的利益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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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产定金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诉讼,应向被告居住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求。除此之外,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前提下,当事人还可向其曾签署的书面协议中所约定的合同签署地、原告方居住所在地及房产所在地等与争议具有实质性关联的地点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作为应诉的被告人,应当在接收到法院的起诉状副本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同时应诉人应当积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等待法院开庭。

当购销交易产生合同纠纷时,和解、调解为初始解决途径。如无共识或无仲裁协议,可提交仲裁。若无有效仲裁协定或其失效,当事人可径直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考虑四种方式解决:先友好协商,秉持合作精神沟通化解;协商不成可委托权威机构调解,如上级主管部门等;经协商调解仍不一致且不愿接受调解,可依约向仲裁机构申诉;若无仲裁条款和协议,可向法院诉讼,寻求公权力解决。

4、诉讼。诉讼即意味着买卖双方当事人依循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真相做出判决,从而达到解决冲突纠纷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