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临时用地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开始算。
2.时效期内,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
起诉或
仲裁等,会使时效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3.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因此,遇临时用地
合同纠纷,权利人要及时维权,防止超时效失去
胜诉权。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胡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后小胡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小许造成权益损害。小许起初不知权利受损情况,一段时间后发现权利受侵害。但小许未及时采取行动,直到几年后才考虑通过
诉讼解决
纠纷,小胡则以
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临时用地合同纠纷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规定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许若在知道权利受损后三年内未行使权利,可能面临诉讼时效经过的风险。
2、若在时效期间内,小许向小胡提出履行请求、小胡同意履行义务、小许提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会产生
诉讼时效中断效果,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小许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小许应及时行使权利,避免
超过诉讼时效导致胜诉权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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