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诉讼保全标的物
可撤销的情形:
1.申请人主动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是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
2.被申请人提供足够且可执行的财产
担保,法院确认能保障申请人权益后解除。
3.若保全存在错误,不管是申请有误还是审查失误,都应撤销。
4.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保全目的达成,无需继续保全。
5.案件审理结束,判决无需继续保全,法院会按规定撤销。
案情回顾:小许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小许申请对小李名下一处房产进行诉讼保全。在
诉讼过程中,小李向法院提供了足够数额且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作为担保,认为已能保障小许权益,要求解除对房产的保全;同时,小许也考虑到双方可能达成和解,自愿向法院申请解除
保全措施。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许认为应继续保全以防万一,小李则坚持应解除。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且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法院审查后认为足以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可解除保全。本案中小李提供银行存款担保,若法院认定能保障小许权益,符合解除保全的情形。
2、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是
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小许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法院也可据此撤销对小李房产的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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