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调解书超过10天未下达,先联系承办法官或其助理,弄清楚是程序、文书制作问题,还是其他原因导致未送达。
2.要是因
不可抗力或法院工作安排等合理因素未送达,耐心等待就行。
若是疏忽未及时制作送达,提醒法院尽快处理。
3.若法院无正当理由拖延,向法院监察部门或上级法院反映,要求监督进度,保障权益。
沟通时保留好
证据,如通话、聊天记录。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组织调解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10天过去了小朱仍未收到调解书。小朱认为法院存在拖延送达的问题,而法院方面未给出明确说法,小朱怀疑是法院工作疏忽,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当调解书超过10天未下达时,小朱可以先与承办法官或其助理联系,询问未送达的具体原因,可能是程序延误、文书制作问题等。
2、若因不可抗力或法院工作安排等合理因素导致未送达,小朱等待即可;若因疏忽未及时制作送达,小朱可提醒法院按规定尽快处理。
3、若法院无正当理由拖延,小朱可向法院的监察部门或上级法院反映,要求监督案件办理进度。并且在整个沟通和反映过程中,小朱要保留好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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