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若被告不签收
传票,法院可留置送达。
依据相关法律,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
家属拒收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记明拒收事由与日期,签字盖章后留文书在住所;
也能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
2.留置送达后,
诉讼继续。
被告需积极应对、按时出庭,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如
缺席判决致无法充分陈述、质证,可能被判不利结果。
案情回顾:小许
起诉小胡,法院依法向小胡送达传票,通知其参加庭审。但小胡拒绝签收传票。送达人邀请了小胡所在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把传票留在小胡住所。小胡未积极应对,未按时参加庭审。
案情分析:1、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此为留置送达,法院的送达程序合法。
2、留置送达后
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小胡未按时参加庭审,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如无法充分陈述意见、丧失质证等权利,法院可能作出对其不利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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