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当事人在
法院起诉时拒收
传票,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若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
家属拒绝接收
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记明拒收事由与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盖章后留文书在住所;
也可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即完成送达。
2.留置送达后
诉讼程序继续,当事人要按时参加诉讼,否则可能面临
缺席判决等不利后果,以此保障诉讼推进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被小何
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向小朱送达传票,通知其参加诉讼。然而,小朱拒绝接收传票。送达人邀请了小朱所在社区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了小朱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社区代表签名,将传票留在了小朱的住所,完成了留置送达。但小朱仍未按时参加诉讼。
案情分析:1、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本案中送达人邀请社区代表见证并记录相关情况后留置传票,符合法律规定,视为已送达传票。
2、留置送达后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小朱应按时参加诉讼。小朱未参加,可能会承担缺席判决等不利后果,此举是为保障诉讼程序正常推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