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让
撤诉不一定对你有利。
被告故意不收
传票,法院可公告送达,不一定要撤诉。
2.此时应向法院说明情况,坚持
诉讼解决
纠纷。
法院有义务保障诉讼正常进行,要对恶意逃避送达的被告采取措施。
3.若法院坚持让撤诉,要权衡利弊。
撤诉可能使
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可咨询律师,决定是否继续诉讼,律师会协助推动程序、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许,要求其偿还借款。然而小许故意不收传票,法院此时却要求小朱撤诉。小朱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未得到保障,不希望撤诉,希望通过诉讼解决与小许的
借款纠纷。小朱不确定该如何应对法院的要求,担心撤诉会对自己不利。
案情分析:1、法院让撤诉可能有多种考量,但被告故意不收传票时,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并非必须撤诉,法院有责任保障
诉讼程序正常进行。
2、小朱应向法院说明不同意撤诉,坚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若法院坚持要求撤诉,小朱需权衡利弊,撤诉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等问题。小朱可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
证据判断继续诉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若决定继续,律师可协助与法院沟通,推动诉讼程序依法推进以维护小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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