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合并前的合同一般有效。
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由合并后的主体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
2.公司合并分吸收和新设两种。
不论哪种,原公司
权利义务都由合并后公司承继。
即合并前合同约定的权责不会因合并消失,合并后公司取代原公司成合同主体。
3.如两公司合并成新公司,原公司之前签的合同,新公司要按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可见合并不影响之前
合同效力。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的A公司与小胡所在的B公司进行合并,成立了C公司。此前A公司和小丽所在的D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A公司向D公司供应特定规格的货物。合并完成后,D公司要求C公司继续履行该合同,而C公司认为公司合并情况特殊,不确定是否需要承担A公司在原合同中的义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
履行合同义务。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合并为C公司,A公司此前与D公司签订的合同,权利义务应由C公司承继。
2、公司合并分为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无论哪种方式原公司权利义务都会由合并后的公司承继。所以C公司应取代A公司继续成为合同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A公司的义务,同时享有A公司在合同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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